分卷閲讀70

如果出现文字缺失,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/退出阅读模式

下身來繫鞋帶,那麼是不是就可能有人從他的左側肩部垂直於地面打上一槍?”

“啊?你……你是説,這是一起命案?”林濤説。

“你説的,如果肩膀上的是入口,那麼死者自己是絕對不可能形成的。”

我笑着説,“我認可你這個觀點。只是你説別人也形成不了這樣的槍傷,我不認可。我剛才説的這種情況,有可能形成這樣的槍傷嗎?”

林濤點了點頭。

“那……我們僅靠這一點就確定這是一起命案?”大寶説,“依據足夠嗎?偵查部門會因此而立案偵查嗎?”

“當然不僅僅是這一點。”我説,“之前,我就一直有個疑惑。如果是在山頂上自己誤傷了自己,也不會立即跌落山坡啊,這又不是在拍電視劇。”

“那……是被別人扔下去的?”大寶説。

我指了指照片中房塔先的屍體,説:“這人有180斤吧?誰也沒那麼容易扔他下去。但是踢他,讓他滾動起來,滾下山坡還是有可能的。”

“我知道了,你説的是死者第十二肋骨骨折的事情。”大寶説,“那為什麼不能是摔的呢?”

我點頭讚許,接着説:“首先,骨折的地方,有不少出血,説明不是死後損傷,也不是瀕死期損傷,而是生前損傷。其次,骨折的是第十二肋骨。你們都知道,和別的肋骨不一樣,第十二肋骨很短,且一端是遊離在腹腔的,韌十足。如果是摔跌或者和平面物體撞擊,那麼斷的應該是其他較為堅硬、固定的肋骨。第十二肋骨斷了,只有可能是突出的物體直接擊打在第十二肋骨上,才會導致這孤零零的肋骨骨折。”

“我明白了。”大寶説,“一個人趁房塔先繫鞋帶的時候,對他開了槍。他倒地後,那個人又踢着他的部,把他踢下了山坡。房塔先在滾落到二氧化碳湖平面以下時,立即窒息死亡。整個過程就是這樣了。”

“還有一點,就是這個人可以拿着槍站在房塔先的身邊,房塔先還毫無防備。”我説,“這是犯罪分子刻畫。”

“即便是刻畫了,還是很麻煩啊。”林濤説,“第一,從前期調查看,房塔先到底是一個人去打獵,還是約了別人一起去打獵,沒有人看到。第二,即便是有人看到了他和誰一起去打獵,我們也沒有任何可以甄別犯罪嫌疑人的依據啊。

沒有任何證據,如何談破案?”

林濤説的是事實,大家夥兒又一次陷入了沉思。

“先把情況給縣局通報吧,事不宜遲。”我説,“我們要相信偵查部門,能夠查出這個背後打黑槍的人。”

“現在想想真是後怕。”大寶説,“如果真的依了村主任,不進行屍表檢驗,屍體一燒,就真的產生冤魂了。”

“冤案就冤案,什麼冤魂?”林濤捶了大寶一下。

“所以説,法律和規範的制定,都有它的道理。”我自豪地説,“既然有這些規範,我們就必須要嚴格執行。”

説這話的時候,我想起了數年前,我第一次出勘命案現場。死者是我的同學饒博(饒博的案子,見“法醫秦明”系列第一季《屍語者》中“初次解剖”一案)。若不是嚴格的屍檢,怕是也無法對幾名傷害他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追責了吧。

雖然我們的這個勘查結果有些出乎意料,但是我們言之鑿鑿,楊大隊和諸多偵查員也並沒有提出異議。

按照我們的部署,偵查員們開始對全村的村民進行排查,排查那些和房塔先較為悉,而且喜歡打獵、具備自制槍支能力的人。

在我的要求下,重點排查對象是以前和房塔先結伴打獵的青壯年。我覺得,能用腳把一個180斤重的人踢下山谷,必然是個青壯年男

而林濤在會後,提出再赴現場的要求。

“你是説,要我們尋找彈頭彈殼?”我驚訝地説,“那麼空曠的地方,怎麼尋找那麼小的東西啊?”

“找不到也要找。”林濤説,“我的牛都已經吹了,槍痕是我們痕跡檢驗專業的專長。事實也是如此,一旦我們找到彈殼或者是彈頭,就可以依據那上面的痕跡來和發它的槍支進行比對。”

我也知道,槍支撞針打擊彈殼底火的時候,在彈殼上留下的痕跡都是很有特異的。而槍管裏的膛線在彈頭上形成的痕跡,也一樣可以作為同一認定的依據。也就是説,案件至此,只有彈殼或者彈頭,才是唯一可以作為證據的線索。

“我要是兇手,一定會把彈殼帶離現場。”大寶説。

“是的。但是,彈頭穿過人體,從上往下,打進泥土裏,怕是連兇手都找不到吧。”林濤説。

“連兇手都找不到的東西,我們怎麼找?”大寶説,“我們連開槍的地點都不能認定。況且,現在我們重新回到現場,天又該暗了,光線不足啊。”

“那是因為兇手啥也沒有。我們嘛,即便是天黑,也不怕!”林濤神秘一笑,從勘查車的後備廂裏拿出一個物件,説,“你們看看這是什麼。”

這是一個長相和戰爭年代的探雷器一模一樣的東西,只是小了很多,大小和一個大號的鍋鏟子差不多。

“這不是鬼子的探雷器嗎?”大寶説。

“道理是一樣的。”林濤説,“這是金屬探測器,我把這玩意兒改良了,很小,易於攜帶,而且探測效果確實的。”

説完,林濤把探測器在我的身上掃了一下,發出了嘀嘀嘀的聲音。

“那你還不如把機場安檢的物件拿過來直接用。”我嘲笑林濤的故玄虛。

“和那個差不多,反正很好用就是了。”林濤尷尬地説。

雖然我知道金屬探測器這個東西,但是我們很少用它。不過,我確實小覷了這個東西。在現代化社會,到處都是金屬,所以用這個東西在一般現場尋找金屬,一點兒也派不上用場。可我沒有考慮到的是,這是個在野外的現場。在這個被植被覆蓋的山頂上,想用眼尋找一個小物件確實不容易,但是用這個金屬探測器尋找一件金屬製品確實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。畢竟,荒山野嶺,是沒有金屬物件的。

據説,他們只用了半個小時,就找到了彈頭的位置,然後用了十分鐘,就從泥土裏挖出了彈頭。

之所以用“據説”,是因為我實在爬不上山坡了,在車裏等着他們凱旋。

找到了這枚彈頭,不僅僅印證了方俊傑的推斷——子彈是從上往下打的,也為破案堅定了信心。有了這個確鑿的證據,只要能找到槍,我們就能進行認定。

我們一路哼着小曲兒回到了專案組,專案組還不知道我們這個好消息。在楊大隊的率領下,所有的偵查員都眉頭緊鎖,翻看着卷宗。

“我們找到證據了!”我從物證箱裏拎出一個物證袋,袋

大家正在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