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中同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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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家唱片店不大,能在市中區存活下來還是很幸運的。
木製裝潢,經典低調,各
唱片按照類型和年代陳列在一起,牆壁側面有ElvisPresley,CCR,TheStoneRoses等的海報。
連心可以認得一些零星的專輯,和頂端歌手的海報,但大部分還是陌生的。
沉悶的下午,店裡人並不多,唱片還在播放。路景秋靜默站在一片玻璃窗前,眺望窗外的風景,但玻璃上稀稀疏疏掛著幾盆吊蘭,
本不能看得太真切。
“在幹嘛?”
“沒。”路景秋轉過身,帶著連心來到一排陳列的唱片前,拿起一張封面為藍底的長髮女
的專輯,“現在放的是這首。”
他指尖指了指陳列其中的一個歌名,“blue”。
連心看見“JoniMitchell”幾個字。
“七十年代的搖滾民謠女歌手。”他說。
連心拿過專輯,看到歌詞剛好和現在播放到的地方對應:
“Blue,thereisasongforyou
(藍,這是為你而寫的歌)
Inkonapin,
(針尖的墨水)
Underneaththeskin,
(滲入皮膚)
Anemptyspacetofillin
(填滿一片空虛)”
連心彷彿可以看到刺青的過程,針尖沾滿顏料,滲入肌理。看起來,文身是一個怪異小眾的行為,但是,或許,文身者背後,是一顆瘡痍的心靈。
“為什麼這麼喜歡這首歌?”
路景秋聽到,眼神似乎有些動容,他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,又馬上垂眼,並沒有順著她回應。
“我以為,歌的魅力之一在於,你在某一瞬能和它共鳴。”
“它是一直陪伴我的密友。”
“為什麼這樣說?”她問。
“以前經常一個人,總得找點事情做吧?”,路景秋搖搖頭,輕笑,一副雲淡風輕的模樣,“都過去了。”
陽光越來越強烈,透過玻璃窗,照到了連心的眼睛,她被刺
得閉上了眼,沒幾秒,就隔著眼簾
受到一陣陰涼。
路景秋抬起手,遮住光線,“出去吧。”
兩人又逛了一會兒,才離開店。
連心看了眼時間,覺得是時候回去了,“我去等公
了。”
“那麼急幹嘛?”路景秋看了眼表,看著路口的一家
茶店,“這幾天進步很大,喝點東西獎勵自己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