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閲讀59

如果出现文字缺失,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/退出阅读模式

輔警。

輔警搖了搖頭。

我説:“這個得搞清楚,如果是意外落水,那麼鞋子不在岸上,就一定會在水裏。這個關係到案件的質,所以,要麼再次下水打撈,要麼把水乾。”

“還是下水打撈吧。”朱大隊説,“我現在就去。”

朱大隊是個冬泳愛好者,這種天氣,下這種水塘不在話下。説話間,他已經去了外衣外褲,身體,走進了水塘裏。

打撈工作大概進行了半個小時,朱大隊就從水塘的中心,找到了女孩子的一雙球鞋。

“男孩子的鞋子呢?”我問。

朱大隊上岸後,用巾擦身,説:“沒有,肯定沒有。塘底淤泥不深,水也還算清澈,再説了,這麼小的水面,這麼淺的水,要是有的話,肯定能看得見。”

“這孩子的鞋子是泡沫的。”林濤拿起3歲男孩的另一隻鞋子,説,“而且不水,如果落入水中,必然會浮在水面。”

“那麼,鞋子去哪兒了?”我一臉凝重地問道。

3

“我現在就安排人四處尋找。”朱大隊説。

我點了點頭。既然池塘裏肯定沒有鞋子,而孩子的鞋子又不可能自己跑掉,説明這個案子還是有一些疑問的。

現場太廣闊,又不能簡單地判斷案件質,所以現場勘查工作也就到此為止了。應我的要求,朱大隊陪着我們一起朝村裏走去,邊走邊聊着案情。

村子裏的青壯年男大多外出打工,留下不少婦女和孩子。死亡的這四個孩子分別來自四户人家。雖然沒有三代以內的血緣關係,但是因為住在一排,互為左右鄰居,所以四個孩子經常相伴玩耍。女孩子懂事早,成了四個孩子中的老大;女孩子同時又很謹慎,所以一般不會帶孩子出村。

事發當下午4點,還有人看見四個孩子在村口的籃球場玩耍,女孩子手上還拿着一袋方便麪在幹啃。最早發現孩子失蹤的是3歲男孩的母親。她不像其他孩子的家長,並不擔心孩子出去玩耍,3歲的孩子畢竟太小,她總會時不時地看一下。4點半的時候.3歲男孩的母親發現孩子不見了。

整個村子也就幾十户人家,這麼一喊,過半的村民都出來幫助尋找。找到6點,也一直未見孩子的蹤影,於是村民報了警。

“我總覺得這應該不是案件。”朱大隊説,“從經驗來看,一個死亡多個孩子的事件,通常都是意外事件。人心都是長的,再畜生,也不至於一次殺死這麼多孩子。”

“道理是這個道理,但是畢竟還有合理懷疑沒有排除。”我説。

“你説的懷疑,就是鞋子嗎?丟失的那隻鞋子?”朱大隊説。

我皺着眉頭説:“不僅僅如此。”

“那還能有什麼?”朱大隊問。

我還沒來得及回答,村子已經到了。我從口袋裏掏出手機,看了看之前設置的測試距離的軟件。

“四公里!”我説,“我説怎麼走都走不到呢,原來這麼遠。”

“是遠的。”林濤説。

我説:“這又是一個合理懷疑。幾個大一點兒的孩子就不説了,3歲的孩子,走四公里?那是什麼概念?能走得下來嗎?走那麼遠需要多少時間?”

“這有意義嗎?”朱大隊説,“事實上,孩子確實在四公里以外溺死了,又不是死後拋屍。”

“我覺得有意義。”我説,“不過一切的一切都是在推測,具體的,還是需要屍體檢驗來確定。”

“屍檢工作現在開始嗎?”林濤有些迫不及待。

我點點頭,説:“出發去殯儀館。”

解剖孩子的屍體,對法醫來説就是一種折磨。朱大隊調來了全縣的法醫,分兩組開始屍體檢驗工作。雖然小小的解剖室裏擠了七八個人,但是除了器械碰撞的聲音,幾乎聽不見其他的聲音。大家夥兒都在悶不作聲地工作着。

我們依次把孩子們的衣服下來,按次序擺放好,一面進行拍照固定,一面用電吹風吹乾。對於水中屍體的衣物,都是需要先乾再檢驗的,以期發現一些不容易發現的線索。衣服吹乾後,並沒有發現什麼明顯的異常。但是女孩子的外套引起了我的注意。在吹乾前,那就是一件普通的黃外套,但是吹乾以後,外套的背部出現了隱約的綠

我蹲在地上盯着衣服看了良久,彷彿更加有成竹了。

屍體解剖依次進行,兩組解剖分別先從女孩和7歲男孩開始。

“常規解剖,女孩並沒有明顯的附加損傷。”陳法醫打開了死者的四肢後,在檢驗腹腔的時候説,“沒有抵抗傷,是不是就可以判斷死者是自主入水的?”

我搖搖頭,説:“正常成人死者可以這樣判斷,但是如果兇手和死者之間力量懸殊的話,可以不造成任何抵抗傷。”

説完.我用手術刀打開了女孩的胃。胃裏有少量黏和不少方便麪。方便麪捲曲的形狀都還沒有消失,也沒有進入十二指腸。

“我記得你和我説過,女孩子幾點鐘的時候在吃方便麪來着?”我轉頭問朱大隊。

朱大隊説:“4點整,目擊的村民可以確定時間。”

我點點頭,説:“胃內的消化也就是在初始階段,食物還沒有變成食糜,還沒有進入十二指腸。依照我的經驗,死亡時間也就是末次進餐後一個小時左右。也就是説,女孩子的死亡時間,是在下午5點鐘左右。”

“嗯,然後呢?”朱大隊還沒有反應過來。

“之前我説過,現場離村口很遠啊。”我説,“四公里的距離,成年人快步行走,也要四十分鐘左右吧!何況小孩子?”

“你的意思是説,4點鐘還在村口,5點鐘到死亡現場,來不及?”朱大隊問。

“肯定來不及。”我説,“還有個3歲小孩子一起,就是跑也跑不了那麼快!”

“那你的意思是?”朱大隊問。

我沉了一會兒,説:“走路不行,乘車呢?”

“現場那裏,汽車是過不去的啊,你知道的!”朱大隊説,“摩托車、自行車也不可能同時帶上四個小孩子啊!”

我微微笑着,盯着朱大隊。

朱大隊一拍腦袋,説:“啊!電動三輪車!”

“對。我進村以後,看到很多家都有電動三輪車。”我説,“這樣的通工具在農村是非常實用的!”

“如果是電動三輪車的話,估計四公里的路,十分鐘時間就能到現場。”朱大隊説,“而小孩子們不可能駕駛電動三輪車,現場也沒有電動三輪車,也就是説,這説不定真的就是—起案件!因為有電動三輪車的進入!”

我點了點頭,説:“是不是案件,還不好説,但是首先要找到這輛涉案電動三輪車才是。”

“這不太好找吧?”

大家正在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