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湛亮
敖大少爺不想娶她進門?那正好,她上官秋澄對於嫁給他也很沒興趣,若不是為了那無聊的長輩約定,她根本不會多看這花花大少一眼,更遑論嫁給他!所以,她已盤算好,一旦嫁進敖府,絕不和他多囉唆、更不和他親密,更別談會對他動心!等他受不了她這個木頭娘子,把她休離,她就可以開開心心的帶著休書回家囉!只是,事情似乎沒她想的這麼美,在被他冷落了兩年後,他竟莫名的開始對她產生興趣,有事沒事就纏著她不說,只要別的男人多看
隱居在山野中的任圓,只想過著清靜的日子。誰知住在上游的怪男人,卻喜歡把人打傷、並丟入溪水中,害她這個住在下游的人,只好負起撈人救人的工作了!而他卻莫名其妙地將她給擄了回去!他到底是誰?為何要用那麼奇怪的目光直瞅著她?而且動不動就碰觸她、握住她冰涼的手,彷彿想用他的體熱褪去她身軀的寒意…他到底是啥心思?男人可以這樣隨便碰觸姑娘的嗎?可她好像也挺眷戀那種溫暖的──唉,她自己也不懂自己的心思了
從小他倆就不對盤,甚至相互在心底立下“非我族類,能閃則閃”的相處原則,可好死不死的,老天爺偏愛跟他們作對,竟然讓她和他成為同住在一個屋簷下的“同居人”?!好吧!既然這是命運的安排,那她當然也沒必要太囉唆,就勉為其難與他一起吃、一起住、一起睡
邵允天待人一向溫文客氣,只是顏昕嵐卻清楚地知道,根本不是這麼回事!而她為何會這麼瞭解,那是因為她偷偷地暗中看他好多、好多年了……她真美!不僅外表柔美迷人,就連內心亦純美無瑕。雖然他覺得自己不該對她有著想望,應該讓更好、更能給她幸福的男人來照顧她
粗枝大葉的杜蘭,她生平最恨人家口齒不清地念她的名字!因為一個發音不準,她的名字就會變得很難聽。誰知,第一天去上學,就被這個「賤胚子」--邵允剛嘲笑她的名字!更過分的是,他居然也罵她是「男人婆」!這下子,他倆的結結得可深了
嗚……每當在情人節的時候,唐恬就會被兩位損友怨嘆、唾棄!因為她真的如好友所言,每次的情人節都有三束花的“保障名額”;而那全都是靠她的三個哥哥們替她撐面子!今年的情人節,兩名損友居然邪惡地設計她,要她在眾目睽睽的咖啡廳中,去向那個穿著夏威夷花襯衫的男人告白,請他做她的男朋友!臉色慘澹的唐恬只好硬著頭皮豁出去了-
這顆“糯米丸”是嫌他工作不夠忙碌嗎?好好的高雄不待,千里迢迢的跑來臺北“拜訪”他,害他還得充當臨時保母,分神照顧她的生活起居,而這顆小煞星似乎嫌麻煩他不夠多,借住他家的頭一天,就在他百萬裝潢的浴室裡滑一跤,原本白白胖胖的臉頰,當場撞成青青紫紫的豬頭。為了怕她那個惡霸老爸以為他“照顧不周”,殺上來砍人,他只好收留她這隻小米蟲,直到她頭好壯壯為止,可他都犧牲這麼大、為她改變這麼多了,她還是看不出他的心
對面的女孩看過來、看過來……天啊!他活了三十二個年頭,還不曾見過這麼美麗、氣質出眾的女人,讓他都忍不住滴下色胚的口水了,嗷嗚~~他一定要認識她!只是,不知她會不會以貌取人,嫌他長得太過“糙老”?沒想到她人美,心地更是善良,而且眼光還真是與眾不同啊
上了一整天的班,她疲憊的走進家門,正準備當個廢人之際,驀地,她的身形一僵!不對!那是什麼聲音?莫非……是有竊賊闖入?!她飛快的抄起球棒,朝聲音來源處走去,卻發現非常令她不齒的事──那“竊賊”竟然有心情邊偷邊唱歌?!這真是讓她覺得是可忍,孰不可忍!她高舉球棒,一鼓作氣衝進廚房,準備給竊賊一記“當頭棒喝”──但那“竊賊”卻猛然回首,送了她一朵燦爛得可以戳瞎人的笑花,以及一聲肉麻得足以令人雞皮疙瘩掉滿地
曾經在他自覺生命即將走到盡頭時,曾經在他感到滿心不甘願時——小小的她因對他有救命之恩,曾很不客氣的對他宣告「從現在開始,你是我的人了!」而他,由於某種原因,讓他乖乖的「沉潛」在她身畔,專心當個專屬於她一個人的「僕傭」
所謂“一失足成千古恨”,這句話用來形容她的境遇,到底適不適合呢?她雖然不敢百分百確定,但很明白一件事── 當年要不是她一時興起,要不是她雞婆想多管閒事,更要不是她的好奇心太強,沒事就愛湊熱鬧,那她絕對不會替自己惹上這麼個大麻煩,讓自己身後從此多了一條根本就不屬於她的“影子”!唉~~那人不但追她千遍不厭倦,還日也追、暝也追,好像他跟她有著什麼不共戴天之深仇大恨似的,可……追根究柢,“那件事”明明跟她
宮素心逃離了幾欲令她窒息的樊籠、並故意在秀麗的臉龐上畫個青黑胎記,趁著黑夜來到“返璞樓”,向那位斯文、溫柔的舒仲大掌櫃討了個差事,打算安安分分、不引人注意地在這兒窩下來,就算一輩子幫這幾個愛胡鬧的男人打雜幫傭,也覺心滿意足…
風靡全球的伊凡·林克斯堅持每年都要回臺灣度一個月的假; 而每次度假回來,就抱怨自己回去被人踐踏,那幹嘛還要回去呢?在美國當個被眾人捧上天的巨星,不好嗎?但他就是喜歡讓他的小女王杜映星踐踏,不行嗎?因為他的小星不僅是他的童年玩伴、 更是恍如女王般霸道地奪走他的初吻、 讓他的一顆郎心從此陷落的人啊!然而小星對他萬人迷巨星的身分,卻完全看不上眼
傳聞她的準未婚夫是個傻子,作為商人之女,絕不做賠本生意!她決定親自去鑑定一下,若是瑕疵品,二話不說,立即「退貨」!在見識到他的「廬山真面目」後,即使人人罵他呆、笑他傻,她就是捨不得離開他,甚至喜歡上欺負他的感覺,既然如此,還有什麼好考慮的,她決定嫁了
生平第一次,他被嚇傻了!他竟然從年幼的兒子口中得知,他可是很贊成媽媽與爸爸分開?!這…怎麼會這樣?他只是不知道如何跟家人相處,他只是不習慣親人間的熱絡,他只是不適應被一個深愛著他的女人伺候著,所以,他一直選擇當一隻鴕鳥,但這一切全都是因為:他不會愛人、不懂得愛人,不知道如何愛人而已,應該不能算是什麼大逆不道的事吧!可,當他認真正視屬於他與他孩子的媽…也就是那個一直愛他愛到不行的女人時,她卻瀟灑的揮
他…會不會太假公濟私了啊?才一到公司,就仗著全公司女性同胞都肖想他的美男色,特意來個“選美”大賽,硬是“欽點”她成為他的貼身秘書,害她變成全秘書室的公敵說。但這還沒什麼,他居然什麼事都要她求代辦,連心情不好,她都得提供她的肩膀借他用一用,更奇怪的是,她好像還滿喜歡跟他在一起的這種“熟悉”的感覺,但她明明就是個實事求是的平凡女子,從來都不相信“麻雀變鳳凰”的傳說啊
自從那個沒品兼不良的小舅──月星魂──把莫憐兒硬塞給南靖璿後,兩年來,他天天就只會擺張臭臉對她。可如今細細凝看那脹紅嬌顏,他忽覺她其實挺秀美可愛的……猛地,他感覺到自己胸中有股澎湃洶湧、幾乎要將他給淹沒的狂潮洶湧而起,他不解地蹙起眉來……可他卻很清楚地明白,那不是溫和的親情,也不是上下有別的主僕之情……難道……會是男女間的濃烈愛情嗎?會嗎
欸!欸!倒楣、倒楣、真是倒了八輩子的楣!朱暖暖深夜騎著小綿羊回家,竟然因好奇而成為兇殺案的目擊證人!她發揮好國民應盡的義務,狂飆到警察局去報案,結果呢……被重複了不知幾萬次地問案情不說,居然也不給她吃、給她睡,她的耐心已經快瀕臨臨界點了!就在此時,偵查隊長終於出現了!他…居然就是前天晚上,被她以為是壞人、而緊扯人家衣服不放的那個大帥哥!不過,好心還是有好報!帥哥隊長居然為了要保護她,要她去住他那棟
沒錯,他跟她可是真正的“患難之交”,交情沒人能比!只是任何人問起他倆是怎麼認識的,他和她也一樣的有默契──抵死不招!開什麼玩笑,真要他們老實招認,說他和她是因為“狗”姻緣而結識,是因為被“狗”追而被迫送作堆……那他們的面子是要往哪擺?所以他跟她當然得手牽手、心連心,一起堅守秘密
俗話說,人生四大悲事──久旱逢甘霖,一滴;他鄉遇故知,借錢;洞房花燭夜,不舉;金榜題名時,別人。而她卻好想再加上第五大──工作高薪時……雞肋!當然她也知道,在這麼不景氣的時代,膽敢這樣不惜福是很可恥的,可她從來都沒想成為她家那位總裁大人的左右手,任他將她當作牛來操啊